东方美术家公益

比赛推丨2019全国青少年美术创作大赛/美院杯/全国征稿

发表时间:2020-12-26 17:21

第五届“美院杯”全国青少年美术创作大赛

“美院杯”全国青少年美术创作系列活动,以美育人,培养青少年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实践平台,重视青少年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为爱艺术的青少年提供更高的成长平台。

(往届活动回顾)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青少年美术教育研究中心

美院杯全国青少年美术创作大赛组委会

协办单位:

中国青少年艺术素质教育系列活动组委会

《中国少年儿童艺术作品精选年鉴》编委会

一、征稿对象及科目

全国优秀青少年艺术爱好者(18周岁以下)

组别: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青少年组(按年龄段评比)

科目:水彩、油画、素描、粉画、版画、国画、书法、漫画 、沙画、综合材料、装饰画、手工创作、儿童画

二、作品要求:

题材积极向上,风格不限。可写生或创作。体现自己艺术感受、原创精神。

A.提供原作参赛:尺寸长宽不大于80厘米,国画及书法不大于四尺整张,作品背面粘贴“参赛登记表”。

B.提供电子作品参赛:提供作品清楚扫描件(小于5MB、格式JPG) 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作品名。

三、评选与奖项

1、参赛作品由中国美术学院专家评审团及全国美育专家进行评选。

个人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团体奖项:“优秀美术教师奖”及“优秀组织机构奖”。 针对特别优秀的学员经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青少年美术教育研究中心综合评定,优先和自愿参加全国优秀美术生系列活动。

2、优秀作品经评选,可编入由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国少年儿童艺术作品精选年鉴》,并由各级图书馆及艺术机构收藏。

3、组委会根据各赛区比赛作品选出5%,自愿参加2019年7月“美院杯”全国现场总决赛。(地址: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

(优秀辅导教师奖)

(优秀组织单位奖牌)

(评选现场)

声明: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保存,不予退还,作者享有作品的署名权,所有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使用作品进行图书出版、媒体报导、网络发表及美术展览,凡参加投稿则视为认可本声明。

四、参赛时间

参赛时间:2019年4月15日截止投稿。

作品评审:2019年5月初(5月15日后发放证书及奖牌)

现场决赛: 2019年7月(具体组委会通知为准)

五、参赛作品评审费:80元/件

(含评审费、证书费、奖牌、邮寄费。每人参赛作品不得超3件)

六、参赛须知:

1、认真填写登记表,仔细核对信息。作品稿件、评审费、登记表由机构汇总,统一提交至组委会。

2、申请组织参赛及地区承办:

电话咨询:18658163925 李老师

18657187469 张老师

组委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中国美术学院象山中心校区7号楼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

备注:征稿活动由机构组织选拔和组织参赛,

组委会暂不接受个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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